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1日,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6个月,前者可易科罚金。
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但拒回答且骂警员,被当街压制、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
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经台湾“高等检察署”发回,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去年起诉叶姓警员。
桃园地方法院今天(1日)公布判决结果,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即将犯罪等迹象,也没有攻击、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
判决指出,在此情况下,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
判决指出,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女老师辱骂警员“真的很蠢”等语,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
判决指出,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犯后态度难谓良好。
桃园地院宣判,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处有期徒刑4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22年中国持枪、爆炸犯罪发案数量同比下降21%、19%******
中新社北京1月18日电 (记者 郭超凯)记者18日从中国公安部获悉,2022年全国持枪、爆炸犯罪发案数量同比下降21%、19%,中国是世界上枪爆暴力犯罪发案率最低的国家之一。
2022年,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管严控枪爆物品,严打严治枪爆违法犯罪,取得明显成效。警方全年共破获枪爆案件2.5万起,排查枪爆从业单位1.8万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2.3万处;根据民众举报线索查破案件760余起,兑现奖励90余万元(人民币)。
公安部始终高度重视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工作,制定下发专项工作方案,派出10个督察组对各地开展督导检查,以超常举措、最大力度推进专项行动。
各地公安机关按照统一部署,始终保持对枪爆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强化收缴管控,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务用枪、民用枪支、民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全力消除涉枪涉爆安全风险。
同时,警方持续加强互联网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督促互联网平台落实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有效防止相关违法信息传播蔓延;强化重点治理,挂牌整治涉枪涉爆重点地区,部署重点区域联合打击整治,推动开展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切实铲除安全隐患;加大宣传发动力度,深入解读法律政策,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营造严管严控枪爆物品良好社会氛围。(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