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同志逝世******
新华社北京1月19日电 正大军区职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原副总参谋长李景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22年12月30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2岁。
李景是山东滕县(今滕州市)人,1945年参加党领导的民兵联防队,1946年入伍,194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解放战争时期,他历任战士、迫击炮手、文书等职,参加了鲁西南、孟良崮、兖州等战役战斗。新中国成立后,他历任学员、飞行员、中队长、主任、大队长、副团长、团长、副师长、师长、海军副参谋长、海军航空兵副司令员、海军副司令员兼海军航空兵部司令员等职,参加了抗美援朝、国土防空作战,为部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作出了贡献。
李景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外事委员会副主任。他1988年被授予海军中将军衔,1992年改为中将军衔,1994年晋升为上将军衔,曾荣获解放奖章和中国人民解放军胜利功勋荣誉章。(新华网)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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